关于学校房屋场地出租出借专项检查的通知
日期:2022-10-10 14:14:39 发布人:8000000038 浏览量:130
各二级学院(部)、部门:
为加强学校房屋场地出租出借管理,规范租借行为,切实保障学校合法权益,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,开展学校房屋场地出租出借专项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。学校大学城校区(含科教城)、竹林校区及清潭校区。
二、检查内容。检查范围内房屋场地的出租出借情况。
三、信息报送。按照《房屋场地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)要求,各出租出借部门如实、准确统计相关信息,及时将统计表及合同原稿扫描件报送至国资处石中叶老师。
四、截止时间。2022年10月14日17:00前。
五、咨询及联系方式。国资处石老师、潘老师,联系电话:0519-86332227。
附件:房屋场地出租、出借情况统计表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2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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