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学习和贯彻落实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教财〔2021〕1号)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财函〔2021〕64号)文件精神,加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力度,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员的业务能力,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,经研究决定举办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1、全校各部门资产管理员
2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
二、培训时间和方式
1、培训时间:2021年12月20日-2021年12月24日
2、培训方式:线上培训
三、培训内容
1、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财函〔2021〕64号)
2、2021年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
3、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(2021年)操作说明
4、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教财〔2021〕1号)
5、大型、贵重、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(讨论稿)
6、竣工文件内容-安装工程(含水电)类 (2021年修订)
7、竣工文件内容-文化建设类 (2021年修订)
8、《接受行业企业支持学校建设捐赠(准)管理办法》(常工职院国资[2021]1号)
四、培训要求
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妥善安排好工作,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安排的学习时间准时参加培训;培训结束后,在2021年12月30日17:00前提交书面学习心得体会,并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,不断完善和优化资产管理,努力做好资产管理服务工作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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