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滆湖中路33号行政楼北侧场地出租公示
日期:2025-07-14 来源:国有资产管理处 浏览量:0 打印本文


   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及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,经2025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,学校拟将位于滆湖中路33号行政楼北侧场地出租,租赁场地不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,且能够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。

   现对拟出租的国有资产相关信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资产名称

资产编号

账面价值

(元)

证书号码

证载面积

(㎡)

出租面积

(㎡)

用途

大学城校区

土地

W0000005

70,293,100.00

苏(2024)常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902号

492188.79

240

电动汽车充电桩

   公示时间:2025年7月14日至7月21日。

   如对出租资产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,实名向国资处和纪委办反映有关问题。

   国资处电话:0519-86332055,13861025178,办公室:行政楼515室,黄老师。

   纪委办电话:0519-86332028,18912333569,办公室:行政楼405室,裴老师、马老师。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5714

 

核发:8000000815 收藏本页